机构设置与职责

综合科

1.负责开展中省市支持学校发展重大项目的规划、论证、申报、经费使用及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提升综合实力工作相关的项目规划、论证、申报、经费使用及检查、评估等管理工作

3.协调对接中省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学校发展争取政策、项目和经费的支持。

4.参与中省市重大项目的规划、论证经费安排、实施检查、评估等工作。

5.负责外联工作及日常处内事务。


发展规划科

1.对国家教育政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省属重点大学发展动向以及学校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调研,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与政策建议。

2.负责起草、论证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年度事业发展报告、总结及相关研究报告,根据领导安排对学校事业发展草拟、提出相应的咨询建议。

3.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和论证。

4.负责学校事业规划的年度分解及各专项规划、学院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

5.配合领导审核或协助其它单位编制专项事业规划。


学科办

1. 参与制定并落实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学科建设制度、措施和办法;

2. 具体组织和落实学校学科与学位点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

3. 组织各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

4. 组织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学科和学位点评估工作;

5. 负责各级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6. 负责校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遴选及管理工作;

7. 负责校级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培育和校级重点学科培育项目的相关工作;

8. 协调组织学科建设和学科、学位点评估相关的会议;

9. 负责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术委员会

    学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开展学术评议和评定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营造学术自由和学术民主的优良环境,以推动学校学术进步为宗旨,倡导师生追求学术创新,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严谨学风和学术规范,服务于学校的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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